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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3-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精神,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教育主题,努力提高我校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定于20163月举办第三十一期学生普通话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培训测试。

二、费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每位学生需缴纳费用为130元(包括测试费、培训费及资料费);特困生持学生处证明可适当减免培训费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4月3日,请同学们登录http://jwc.imau.edu.cn/自行报名。特困学生和补考学生网上报名前先到教务处208室确认,经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后,请在2016年4月6日--12日按照学校规定的交费流程进行网上交费。网上自助缴费的操作流程已发布在财务处网页,请已报名学生登录http://cwc.imau.edu.cn/info/1056/1666.htm查看详情。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日,请同学们带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和红底1免冠证件照片1张,到西区新教学楼502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培训时间

普通话培训班定于20164月下旬开班,晚上或周六日上课,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及分班情况另行通知(见教务处网页公告栏)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在网上报名时,每一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证书的发放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如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2.学生应严格遵守培训班的规定,学习期间不得请事假,无故缺课或病假超过三次,取消其应试资格。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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