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赛罕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学校2016年义务植树工作安排,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绿化委员会决定于2016年4月20日至5月4日组织师生参加义务植树。具体安排如下:
一、植树时间和参加单位
1、4月20日:计算机学院(40人)、生命科学学院(40人)
2、4月25日:兽医学院(40人)、动物科学学院(40人)
3、4月26日:食品学院(40人)、理学院(40人)
4、4月27日:农学院(40人)、林学院(40人)
5、4月28日:生态环境学院(80人)
6、5月2日—5月4日:教职工、党员,由校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负责通知。
如果因雷雨天气或道路泥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将提前通知,另行安排。
二、集合时间、地点
植树当日早7:30,在交通运输中心(车队)院内集合。
中午12:00,指定地点集合,乘原车返校。
三、相关要求
1、交通车辆。按通知要求,请交通运输中心于植树当日安排大客车2辆、工具车1辆、应急小客车1辆。
2、医护人员。按通知要求,请校医院于植树当日安排一名随队医生。
3、返校就餐。按通知要求,请饮食服务中心于植树当日、在参加学院所在校区的餐厅统一安排返校后的学生用餐。
4、确保出勤。按通知规定的日期和出勤人数,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带队,班主任跟班准时集合。请上述单位(含相关学院和中心)将带队领导名单与联系方式,于4月19日(周二)下午4:00前,报学校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王建忠老师。因客车载员有限,请严格按照分配人数参加。
5、注意安全。为确保植树工作顺利开展,请参加植树的师生员工严格遵守《2016年大青山义务植树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6、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建忠13500699012;
冯国栋13674849586;
尚勇13474716976。
附件:2016年大青山义务植树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内蒙古农业大学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2016年大青山义务植树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同学自带饮用水。自备御寒衣服、球鞋、防护帽、防护镜、雨具、晕车药等。
2、乘车时切勿向外伸手、探头,车内不要行走和吐痰,不要吃带皮食物,往返乘坐同一辆车。
3、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统一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分配、检查和验收,并安排每班1——2名技术工人或工作人员现场指导。
4、请各单位按实际分配的任务植树。各班级由班长按男、女学生比例组成三人小组,配发两把铁锹、一把镐头、一个水卡或一个水桶。
5、学生的管理由学院带队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参加植树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在劳动和休息期间,不能随意离队、攀爬山峰,有特殊情况须向带队领导和班主任请假后结伴同行。
6、参加植树人员严禁在林地吸烟,以防火灾;下山时,请将饮料及矿泉水瓶等垃圾统一收集倾倒。
7、请大家爱护工具,注意安全,使用工具时注意周边同学,严禁向山下踩蹬石块,收工时按顺序依次交还工具,做到摆放整齐、如数交回。
8、遇有老乡庄稼地、坟地、树木等切勿动工,接工作人员指示后再开工。
9、任务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验收数量、标准合格后,统一组织下山,带队领导和班主任、班长清点各班人数,到齐后返校。